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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考核方案
2007-2008学年第一学期
为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提高教学质量,强化教学管理,学校决定设立教学成绩考核奖金。根据各自考核成绩进行个人的奖金分配。
每位教师的工作考核分四部分,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教学过程考核(36分)
1.考勤(8分)
事假累计一天扣1分,病假累计三天扣1分,旷课一节或旷工一天扣5分。
2.教学秩序检查(10分)
包括教师有迟到、早退、中途出课堂、不遵守办公秩序等现象,及在课堂上对学生违纪现象不进行有效管理(如学生睡觉、看小说、玩游戏、打闹等),不能很好的控制课堂秩序等,不能按要求参加学科活动、集体备课、听课等教学活动,得分及扣分按教务处检查方案执行。
3.常规教学检查(10分)
每四周对教师的教案、听课笔记、作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得分及扣分情况按教务处制定的检查方案执行。
4.教学反馈(8分)
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进行一次教学反馈调查,对教师的职业道德、教学态度、教学能力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,以学生反馈中的教师得分为依据,90分(班主任86分)以上者得满分,每低1分考核减0.3分。
以上各项均减至0分为止,不出现负分。
二、学科教学成绩考核(34分)
1.高一高二按个人成绩加减分:个人成绩加减分由相对提高差△确定。
所教班综合值
期初所教班综合值
△= ———————×100%-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100%
各班综合值之和 期初各班综合值之和
其中,学科综合值=(平均分+及格率*100+2*优良率*100)/3。
任课教师计分基数为30分,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4分,每减一个百分点减3分。上不封顶,下有保底10分。
2.高三年级按名次得分:
各班均有两级指标,其中一级指标为进入年级前100名的学生人数,二级指标为进入年级101-200名的人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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